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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长工作职责

 

一、全面负责医院工作。负责制定本院的发展规划、工作计划,医务人员的学习、进修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逐步把医院建设成为与学校不断发展相适应,具有相应规模、相应医务人员和相应医疗设备,能为师生提供优质、方便、快捷的医院。
二、主持院务会,传达学校各项工作部署,具体布置贯彻落实措施,研究医院重要事项,检查工作情况及布置工作。
三、负责医院的人事工作,对全院工作人员提出任用、提升、调出、辞退、奖惩意见提请院务会研究。
四、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,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,充分发挥医院经费的效益,严格、谨慎使用“一支笔”。
五、及时了解全校公费医疗的管理和使用情况,并做出计划、总结、分析,有关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、汇报。
六、教育全体员工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,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,改善服务态度,提高服务质量。
七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,严把购药渠道及购药质量关,坚决抵制商业贿赂。
八、定期组织检查医院门诊、急诊、院内感染、消毒隔离、病历和医疗文件管理等各项工作,发现问题,及时纠正。
九、深入科室了解、督促、检查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的执行情况,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。对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要及时处理并承担领导责任。
十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,接受合理化建议及批评,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,关心群众生活。
十一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,监督、检查传染病预防、健康监测、健康教育、食品卫生、社区服务等医疗保健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