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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院长工作职责

 

一、在院长领导下,负责制定医院的业务发展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院长外出时主持医院工作。
二、根据工作分工,负责门诊部、医技科、护理部、保健科、药剂科、办公室等工作。
三、负责全校公费医疗管理工作,做到把有限的经费管理好,使用好,杜绝浪费,控制医疗成本。
四、负责全院医疗质量,是医疗安全的主要负责人,负责会诊、转诊等业务指导。负责监督、检查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、落实情况。
五、负责全院职工的继续教育,制定继续教育计划,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。
六、负责门诊、急诊的抢救工作,培训救护知识。
七、负责全校师生的健康教育,增强全院师生的自我保健意识,提高自我保健能力。
八、指导办公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撰写年度工作总结。
九、做好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